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广州绿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南综执(二)罚字〔2023〕56号。具体信息如下:
广州绿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15日,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富力南沙唐宁花园小区,涉嫌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案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管理责任的易游体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易游体育,,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